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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一时冲动犯了罪被判刑十年 女检察官真情相助促其自新大墙内外“鸿雁”往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8:54 检察日报

  “我特别喜欢北京的秋天,尤其喜欢钓鱼台国宾馆东门的那片银杏林。每到十月,秋风过后,满林子金灿灿的黄叶,非常美丽。有空去那片银杏林看看吧。”谁能想到,这段美丽的描述竟摘自一个服刑人员给一位女检察官的信。

  写信人叫陈刚,一个曾因盗窃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年轻人。收信人叫杨新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一位年轻的女检察官,曾经指控陈刚犯罪。一个检察官和一个服刑人员

为何能像朋友一样鸿雁往来?4月19日,杨新娥向记者讲述了他们认识的前前后后。

  2004年,杨新娥办理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陈刚原是北京某电脑公司职员,案发前正打算与女友结婚,但是突然被公司解聘了,出于经济的窘迫和对公司的不满,他一气之下将公司一辆轿车开走并卖掉。最后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办案中,杨新娥了解到陈刚毕业于北京某名牌大学,在一家不错的电脑公司任职时,不禁替他感到惋惜。提讯时,她的第一个问题是“你这样做,有没有想过后果?”“没想到他一听就流泪了。后来他在信中说,就是因为这一问,让他感受到了许久没有的关心和温暖,感受到了检察官的善良,也记住了我。”

  陈刚被判刑后,被送到湖南岳阳监狱改造。过了一段时间,杨新娥意外地收到陈刚的第一封信。

  “说实话,一开始我的内心有些不安,一方面是出于对他处境的担忧,另一方面是对自己安全的考虑。但出于检察官的职责,我还是决定给他回信。”就这样,一次特殊的通信开始了。从最初的辨法析理,到后来的谈生活、谈工作、谈理想,他们成为朋友。杨新娥还给陈刚寄去有关电脑、励志和修养方面的书籍。让她高兴的是,陈刚思想很快有了转变,虽然服刑时间很短,但他已经谈到了申报减刑以及出狱后的打算。一年多下来,他们之间竟然通了十几封信。

  4月10日,海淀区检察院组成摄制组去湖南岳阳监狱,准备记录下这个感人的故事。杨新娥终于又见到了陈刚。据杨新娥说,岳阳监狱教育科的领导发现陈刚文化程度高,就把他调到出监队的电脑培训班当老师,他的讲课很受学员的欢迎。

  “与陈刚通信,他收获了生活的希望,我也收获了对检察工作和执法理念的再认识,那就是认真对待每一名当事人,用心传播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这个年轻的姑娘欣慰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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