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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三次聚赌 缓刑期内再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8:54 检察日报

  在缓刑考验期,竟然替赌场联络参赌人员,三天内三次介绍赌徒聚众赌博。4月11日,犯罪嫌疑人李根明被浙江省兰溪市检察院以涉嫌赌博罪依法批准逮捕。

  李根明是兰溪市永昌街道农民,去年8月因犯保险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在缓刑考验期内,他不知悔改,又干起为赌场联络参赌人员的行当。去年2月,李根明通过赵翔(已被取保候审)找到张慧兵(已被取保候审),表示有意和他合作开场子

(赌博)。3月4日晚,李根明带了几个人来到兰溪市区某棋牌室,赌徒们从晚上10点一直酣战至次日凌晨5点。这次,李根明等人从中“抽头”渔利2900元。3月5日至6日,李根明又连续两次组织人员以同样手段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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