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重大工程专项预防有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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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9:00 检察日报 |
本报讯(葛东升 王孝青) 随着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加,江苏省靖江市检察院去年专门制定了《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工作规则》,对重大工程专项职务犯罪预防明确了工作规范:工程立项前,联合建设单位制定预防工作计划;工程立项后,建立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建设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对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等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专项预防;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及时撰写预防总结报告,总结经验分析不足。 由于检察机关和建设、施工单位都严格按照《规则》履行各自的职责,从2005年下半年开工建设的靖江区域供水净水厂一期工程目前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至今没有发现一起职务犯罪,没有收到一封举报信,没有发生一起工程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