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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脱成裸体 警察无权处罚 专家:有伤风化但不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9:19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据《重庆晨报》报道嫖娼被抓后,警察到底该不该通知其家人?在家脱成裸体,不关窗户,算不算违法?

  前天,参与《治安处罚法》起草课题调研的中国刑警学院治安学商小平教授在重庆表示:通知嫖娼者家人,是警察办案的法定程序,也是保障嫖娼者家属的知情权。在家脱成裸体有伤风化,但警察无权处罚。

  通知家人是否侵犯了嫖娼者的隐私权?“法律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嫖娼行为不在保护之列。”商小平解释说,不光是被抓的嫖娼者,只要被警察依法传唤到案的“嫌疑人”,按法律规定都必须通知其家人。这既是保障了嫌疑人的人权,也是保障其家属的知情权。

  商小平表示,即使嫖娼者不讲真实身份,警察也无法查实其身份的,同样要受到处罚。

  在公共场所裸奔肯定要被处罚,商小平教授说,连那些借“艺术”为名,在公共场所脱得精光搞“人体彩绘”也不行。只要是在公共场所,除了小孩子,任何人都得把衣服穿端正,不能故意裸露隐私部位。

  在家里就无所谓了,随你怎么脱都行。商认为,对有些开放的男女,不关门不拉窗帘随便脱衣服的,虽然是污染了邻居的眼睛,但也只能算极不道德,有伤风化,警察无权处罚。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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