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跳槽"侵犯商业秘密被列入粤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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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9:25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讯(记者刘正旭)广东省24日公布2006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其中一起涉及公司员工“跳槽”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引起公众关注。 2000年4月14日,路某入职华深达实公司从事销售等工作。路某在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承诺:其在华深达实公司任职期间,非经同意,不得在与华深达实公司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以股东、合伙人等方式 设立企业)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华深达实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2003年12月26日,路某离职。2003年6月2日,路某为股东并任法定代表人的赛飞公司注册登记成立,其业务内容与华深达实公司同类,并与华深达实公司一长其客户有业务关系。华深达实公司就此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赛飞公司、路某立即停止商业秘密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一审法院判决赛飞公司、路某停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并分别赔偿华深达实公司经济损失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昨日,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唐毅在通报2005年广东省十大知识产权案件时表示,知识产权案件已日渐呈现多样化,但目前侵权案件仍是以侵犯商标权的案件为主。 (夏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