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邻里纠纷案就在村里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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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9:3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刘旦通讯员粤法新)今后,农民工可在河源市两级法院通过“绿色通道”打官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基层法庭的法官将更多的采用巡回办案的方式调处涉及老人赡养纠纷案件和因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案件。据悉,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已受到广东高院的关注。 《意见》要求及时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妥善处理好各种债务、合同以及不同主体之间的土地、水域、滩涂等使用权的纠纷和各类农业承包、转包、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好涉及水利、交通、通讯等公共设施的案件,妥善化解在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和服务中的纠纷;审理好涉及农民房屋、宅基地使用,农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以及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纠纷等。 据了解,该意见还对农忙时涉农案件的审理作出了人性化规定。人民法庭将根据农民群众作息规律,进行送达、调查、调解、执行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对基层法院受理的涉及老人的赡养纠纷案件和因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案件尽量采用巡回办案方式,在当事人所在地乡村开庭,让群众自由参加庭审旁听,现场普法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