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会商制度 实行全程控制 济宁推进建设项目环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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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9:42 中国环境报 |
(记者 周雁凌) 本报讯 “要善于发现自己的问题,只有实事求是地找出问题,才能真正地解决问题。”这是山东省济宁市长吕在模在全省环评和“三同时”执法检查汇报会上的发言,掷地有声,有决心也有行动。 济宁市处于南水北调的敏感地区,污染防治的责任大、任务重。《环评法》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环保部门先后否决项目46项。但在各级执法检查中发现,仍有少数领导干部重项目引进,轻环保审批;个别企业瞒报、漏报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滞后于主体工程等。 针对上述情况,济宁市组织了声势浩大的环保执法“春雷”行动,市长吕在模主动担任总指挥,对全市187家重点企业进行拉网检查。根据发现的问题,济宁市要求建立由市发改委、经贸委、环保、财政、金融、民营委、工商、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建设项目会商制度,超前介入,以制度实施联合把关;加大建设项目环保监管力度,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实行专人负责、全过程控制;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大气、饮用水、污染控制等环境指标;实行违法建设项目有奖举报和验收项目社会公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环保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