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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基层工作即时享受正式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9:55 南方日报

  到基层工作即时享受正式待遇

  广州出台系列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下街镇就业

  本报讯(记者/谭亦芳)广州市近日出台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一系列具体政策和规定。4月21日,《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中办发(2005)18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印发至全市各街、镇,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

  到基层工作即时享受正式待遇

  《若干意见》规定:高校毕业生到街、镇基层单位工作的,不再实行试用(见习)期工资,从报到之日起即享受同等学历毕业生试用(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

  有基层经历考公务员可加分

  广州市将建立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制度。

  从2006年起,广州市直机关除技术性强及紧缺岗位外,逐步减少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区直机关要将不低于1/3比例的职位用于招录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对参加并完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广州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在广州市农村基层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广州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3分;在广州市各级党政机关所属基层单位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该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3分;其他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广州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2分。

  新录用须到基层锻炼一年以上

  广州市规定,从2006年起,新录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满后2年内必须到本机关所属基层单位或下一级机关相应部门锻炼1年以上;街镇机关及从化、增城市直机关录用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高校毕业生为公务员,其初任职务应定科员以上;从化、增城市直机关职位出现空缺时,应优先从所辖街、镇的公务员(含选调生)中选调。

  选调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工作

  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是促进青年人才成长的重要途径,是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干部素质的有效方式。《若干意见》要求,结合广州市实际并根据基层的需求,有计划地选调一定数量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主要充实到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等基层单位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和培养。

  自主创业可获资金扶持

  广州市还将加大财政支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根据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给予扶持的政策,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纳入广州市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的范围,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或贴息补贴。有关贷款条件等具体问题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另行制定。同时,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3年内免交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的配套文件,由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若干意见》同时要求,各级民政、教育、卫生、财政和人事部门应分别研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街道、社区和农村支教、支农、支医的具体措施,建立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

  图:

  今年开春,广州市2005年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在雨中进行,密密麻麻的雨伞似乎预示着就业的紧张。

  郭长荣摄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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