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小区停车场月管理费直逼高档写字楼租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0: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舒涓)本报《小区车位贵过车价,业主愁;月保摇身变成临保,停车贵》见报后,不少小区车主打来电话,投诉小区停车场的种种“霸王现象”。不少业主表示,小区停车场与经营性停车场性质不同,不能一味追求暴利。

  在记者采访中,不少业主表示,小区停车场和商业区或写字楼下的经营性停车场性质不同,前者占地是否属于业主公有,虽然还有待《物权法》出台后予以明确,但毕竟带有

为业主提供便利的“服务”和“公益”性质,不能以追求利润为唯一目的。

  对于前进路某楼盘逼业主只能13.8万元买断一个车位,另外还要每个月支付250元停车管理费的典型案例,一位姓邓的读者分析说,以一个车位大小约2米×4米来计算,250元的管理费相当于每平方米停车位的月管理费是31.25元,价格是该小区物业管理费的10多倍,这还没有把已经一次性支出的13.8万元成本计算在内。

  位于康王路与上下九交界位置某商住广场的地下停车场则用另一种方法“压榨车主”:停车场早已取消了月保,业主只能临保,按24小时15元管理费的“最节省停车法”来算,一个月至少要450元,每平方米近60元。据记者调查,该广场80平方米住宅的月租行情目前大约为2500元,停车位的月管理费和房屋月租相比,前者获利是后者的近两倍,已相当于租中高档写字楼费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