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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者也可入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0:1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李少华)深圳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进入全面落实阶段。深圳市科技信息局等部门制定的16个贯彻落实创新战略的配套政策文件昨日下发,包括人才引进、资金、政策、工商注册、通关等在内的多项措施具有突破性意义。

  深圳市今年一号文件《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中广受关注的“个人身份直接办理入户手续”这次有了详细的配套政策。配套政策细化规定为:获

得海外学士以上学位并经过国家教育部门认定的留学人员,国内重点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计划内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在深圳市高新技术、金融、现代服务、文化、传统优势产业连续工作并缴交社保2年以上的专业技能人才,可以个人身份入户。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职业资格以及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总部或地区总部设在深圳的大型跨国公司、世界知名企业以及国内大型企业或机构的高级管理和高级研发人员,投资创业人才,在深有固定收入并依法纳税2年以上的高层次自由职业者,凡是符合人才引进目录要求的,均可以个人身份办理招调手续。

  这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子女均可同时调入或随迁来深。

  创新型企业可设在小区居民住宅

  今后,市民注册自主创新型企业将更加便捷,注册资本3万元以上即可成立自主创新型有限责任公司,经房屋所有人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小区居民住宅可作为企业住所登记条件。自主创新型有限责任公司以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出资可达注册资本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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