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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小伙在苏州见义勇为遭刑拘”追踪 正当防卫无罪河南小伙获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0:2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昨天上午,河南小伙在苏州见义勇为却遭刑拘一事(详见本报4月22日A11版)传来结果:检察机关认定河南小伙程东平刺伤劫匪(致死)属正当防卫,苏州吴江警方随即将程东平无罪释放。但获释后的程东平一家却悄然离开吴江,给当地居民留下了无尽的遗憾。

  昨天上午,记者与恢复自由的程东平取得联系,程东平第一次向记者讲述了事发那

天晚上的遭遇:3月30日晚11时30分,正在睡觉的程东平突然听到院子中有人喊“抢劫”,就穿着裤头和拖鞋跑出屋去。看到有人出来,抢劫的人扭身就跑,程东平紧追不舍。追出100米后,程东平追上了抢劫的人,两个人随即打成一团。打斗中,程东平抢过抢劫者的刀,抢劫者则抄起了地上的一根木棍抡向程东平。程东平迎着木棍扑上去,对抢劫者捅了三刀。

  在与程东平交谈后,记者见到了从苏州传真到报社的“吴江市公安局(2006)002号撤销案件决定书”和“吴江市看守所的(2006)87号释放证明书”。这些材料证明,2006年4月7日,程东平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被警方刑拘。随后,警方将有关材料报送吴江市检察院,吴江市检察院认为程东平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所以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吴江市公安局随即依照有关法规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

  昨天下午,苏州广电总台社会经济频道记者到吴江市检察院了解情况。检察院方面有关人员认为,事发当时,程东平听到房东的呼救声后出来抓抢劫犯,他是在跟抢劫犯搏斗的过程中不小心将对方捅死的。“对于抢劫这种严重暴力犯罪实施正当防卫,即使后果严重也是合法的。”吴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海认为,检察院之所以认定程东平无罪,就是为了弘扬正气,鼓励群众同严重暴力犯罪行为作斗争。

  当苏州广电总台社会经济频道记者许天德到吴江市找寻程东平时,程东平一家已经悄然离开了吴江。许天德告诉本报记者,对于程东平一家的离去,当地市民感到不无遗憾。市民们说,好人应该得到好报,程东平不应该离开,应该留在吴江。

  程东平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我们害怕报复,爸爸妈妈已经不敢再出去收破烂了,我老婆辞去了工作,孩子也不敢再去原来的幼儿园上课了。出事后我们已经搬了3次家,现在真不知该去哪里了。”□记者黄普磊潘国平实习生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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