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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巨款送情人前妻依法仍讨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0:2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焦作讯孟州市民王某瞒着妻子偷偷送给情人8万元钱,妻子刘某为此和王某离婚,并将前夫和前夫的情人告到法院。孟州市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王某在与原告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赠送情人巨款的行为无效,两被告应将其中的5万元返还给原告刘某。

  王某与刘某在1987年结婚。2004年5月,刘某发现王某与赵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

便与王某离婚。两个月后双方因为孩子复婚。

  复婚后,刘某突然得知丈夫曾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各种方式先后赠给赵某8万元钱,夫妻感情迅速恶化,刘某再次与王某离婚。离婚前王某出具承诺书,内容为:一定追回夫妻共同财产8万元整,此款属于刘某所有。

  原告刘某向法院提供的律师调查笔录显示,王某确实承认了自己先后给了情人8万元钱,而且当时他和刘某还没离婚。2005年11月23日,刘某和前夫王某及赵某为此事发生了争执,刘某用MP3将对话进行了录音。录音中,赵某始终只承认自己收到了5万元赠款。

  庭审中,刘某将录音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但是赵某坚持认为刘某的录音内容不实,不能作为证据,她是受到了刘某的胁迫才这样说的。法院通过委托鉴定已明确该录音未经剪辑,且赵某未对其所称的录音内容受到胁迫提供证据证明,法院也未发现刘某采用非法手段取得录音内容,故该录音应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王某赠给赵某巨款,发生于其与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夫妻一方的王某擅自将钱款赠给赵某,该行为应为无效,被告赵某应向原告返还5万元。因刘某未能举证证明两被告间有8万元的赠送事实,故法院对刘女士诉讼请求返还8万元中的3万元不予支持。□记者郭长秀通讯员马允安

  线索提供原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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