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奖励举报者没罚到款不兑现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0:2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昨天,新密市民郑先生反映,新密市交通局路政大队曾公开承诺,对举报损坏、破坏道路设施者给予奖励。然而,路政大队以没有罚到款为由,拒绝向举报者兑现奖励。 据郑先生说,半个月前,他在豫03线新密市岳村老收费站西500米处,看到一辆别克轿车把路桩撞倒了六七个。他立即拨打了该市路政大队的电话反映此事。路政大队的王大队长对他的行为给予了表扬,并表示此事落实以后,将给他兑现奖励。然而,过了几天后,路 政大队却表示,撞路桩的人是检察院的,路政大队没有罚款,也没法给他兑现奖励。郑先生说:“这奖励我一定得要。路政部门既然承诺举报有奖,就应当兑现,不能失信于民!” 王大队长称,接到郑先生举报,他当即安排一位副大队长连夜赶到现场,但没有发现损坏路桩的车辆。第二天一大早,这位副大队长赶到了新密交警大队事故科,查证这辆车是郑州某检察院的,因为是单方肇事,交警已处理过放行了。路政部门考虑到路桩只是被撞歪,损失不大,如果到郑州调查的话,成本比扶正路桩的投入还要大,所以就没有再追查下去。 提到对郑先生的奖励问题,王大队长称,郑先生的行为确实尽到了公民的义务,值得称赞,但这次路政大队没有罚到款,对举报者奖励的钱如何出,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以前也未碰到过这样的事,路政大队将向交通局有关领导汇报此事。U□记者王永安 线索提供郑先生新闻热线0371-65766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