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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电视节目进行抢劫 三人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0:37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4月24日讯 记者李松 见习记者范玲莉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三人实施抢劫于近日被依法批准逮捕。三人在接受讯问时供认,他们采用此种方法犯罪是因为受目前收视率极高的某法制节目的启发。

  检察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宋某、寇某三人均系黑龙江省来京务工人员,其中寇某犯罪时年仅15岁。2月1日晚8时,三人经预谋在方庄麦当劳餐厅门前,趁被害人打开汽

车车门、毫无防备之机,将其强行挟持在后座上,在行驶途中从被害人手包内抢得人民币2100元及手机一部,并将被害人价值人民币17万元的轿车藏匿于嫌疑人李某的亲属家中,后三人再次伺机作案时被抓获。

  办案人员介绍,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供认,一天,他们收看了某电视栏目一期报道抢劫案件的节目,感到很受启发,于是模仿节目中报道的抢劫作案手法,预谋分工、准备工具,最终实施了挟持被害人、抢劫轿车及财物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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