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女硕士违规袭警被拘留的尴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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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2:43 浙江在线 |
议题:乱穿马路被交警拦住,硕士女白领刘某不但拒交罚款,还粗口辱骂交警,并当场抓伤交警手臂。近日,这名女子成为上海市第一个因为乱穿马路后妨碍交警执法的行人,被卢湾治安分局治安行政拘留10天。 “学养”如何化为“修养” 按常理说,文化程度越高的人,越是应该带头执行法律法规。在我看来,这名硕士缺的不是具体的法律知识,而是法律意识和观念,以及由法律意识产生的那种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透过这一案例,我看到的是法律不被敬畏甚至不被知识界人士敬畏。逮着一个违规穿行马路的硕士,感到尴尬的不仅仅是她本人。比如应试教育加上“高学历决定一切”的社会现实,对年轻人所产生的反作用,使他们必然会把追逐高学历(从而获得高报酬)作为奋斗的目标,而忽视了对道德操守的培养。因此,法律课不应只讲授法律条文,而是应该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内在需求。曾革楠(湖北学生) 少罚款,多曝光吧 仔细读完报道,我发现这名女硕士怕被媒体曝光,而不怕警察。既然不少人对交通违章的经济处罚并不很在意,而对向单位抄告或害怕媒体曝光很担心,那么,我们何妨改换一下对行人交通违章的传统处罚思路,少从经济上处罚,而多在报纸、电台或电视上设置交通违章曝光台,将这些严重违章者的作派公布于众,这样不既减少了违章者与警察的摩擦和纠纷,节省了路面执法成本和违章者的经济支出,更达到了有效杜绝交通违章行为发生的目的吗?李甘林(湖北职员) 为何乱穿马路成常态 我想,这名女子之所以违规后仍敢袭警大闹,更深层的原因或许是因为她觉得诸如乱穿马路、不守交通规则乃是国人的普遍现象,因此,对唯独自己被抓感到委屈与愤懑。 两年前我骑摩托从一十字路口经过,就在绿灯亮起,我启动车子行将穿过斑马线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对老人不紧不慢地出现在马路上,险些撞上我的车子。紧急刹车后定睛一看,闯红灯的这对老人居然是我父母。而他们一是退休教师、一是退休公务员,平时乃是标准的“良民”,法律意识相当强的老百姓,可就是对交通规则没有感觉! 或许大家总觉得交通规则有别于国家法律,属于“细节”性的东西,可以忽略。可一个人不仅需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同时也还需要较强的规则意识。建立在自私自利基础之上的乱穿马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说,对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都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损害。各式人等乱穿马路,在我们这样的国情下发生,其实不该算新闻;而多数乃至绝大多数公民交通规则意识的淡薄乃至丧失,拷问着我们国民的整体素质。 作者: 严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