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走私、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案在云南告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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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6:25 新华网 |
新华网昆明4月25日电(记者王研)“11·12”特大走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继23日最后2名犯罪嫌疑人在云南落网后,宣布全面告破。这一国家森林公安局挂牌督办的特大案件共抓获20名犯罪嫌疑人。 25日,云南省公安厅与云南省林业厅就此案联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夏留常介绍说,省森林公安局获取了有团伙长期在云南大量走私贩卖野 生动物的情报后,于2005年11月12日将此案列为专案。经过艰苦细致的侦查,发现该案在野生动物的收购、入境、接货、运输、中转、仓储、包装及销售等环节组织严密,犯罪网络庞大,人员关系错综复杂;作案方式隐蔽,如在运输穿山甲时竟注射大量镇静剂以防止其发出声音,并用高压水枪向动物体内注水增加重量,即使动物获救也很难成活;行为实施迅速,虽然从境外走私野生动物再运输至湖南、广东等省,中间历经若干次买卖运输,但总共只需3-5天;案件涉及云南、广东、福建、湖南4个省的多个地区,几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整个专案的侦破难度大。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克服重重困难,从2006年1月12日至18日,相继破获了以陈兴国、付勇、夏泽胜、陈乾日、李金海等人为首的5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清了这5个团伙从2005年12月2日至2006年1月17日,在短短45天内由境外走私41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278只熊掌入境,伪装后用货车和卧铺客车从西双版纳、思茅、德宏、保山等地非法运输到昆明,在昆明重新伪装后再用火车非法运至广东、福建、湖南等地出售牟取暴利的事实。(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