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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在家裸体不违法警察无权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6:30 生活报

  据《重庆晨报》报道23日,参与《治安处罚法》起草课题调研的中国刑警学院治安学专家商小平教授表示:通知嫖娼者家人,是警察办案的法定程序,也是保障嫖娼者家属的知情权;在家裸体有伤风化,但警察无权处罚。

  在公共场所裸奔肯定要被处罚,商小平教授说,连那些借“艺术”为名,在公共场所脱得精光搞“人体彩绘”也不行。只要是在公共场所,除了小孩子,任何人都得把衣服穿

端正,不能故意裸露隐私部位。

  在家里就无所谓了,随你怎么脱都行。商认为,对有些开放的男女,不关门不拉窗帘随便脱衣服的,虽然是污染了邻居的眼睛,但也只能算极不道德,有伤风化,警察无权处罚。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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