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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定胜天”到“敬畏自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6:30 生活报

  本报评论员 初阳

  从北京到宁夏银川,从内蒙古阿拉善到甘肃民勤,从河西走廊的武威再到陇中古城兰州,日前《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行程5000余公里,实地调查我国最大的沙尘暴中心和起源地。根据实地调查和对中国科学院沙漠化研究权威专家的走访,得出的结论是:我国荒漠化治理存在的误区之一是“信奉人定胜天,忽视了自然界的自我修复能力”。

  今年春天北方地区持续发生大规模沙尘天气,再次引发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应该说,具体的治沙、防沙是一个很专业的问题,但是透过防沙、治沙反思我们对环境的认识,却是一个大众性的话题。

  对于近年来逐年恶化的沙尘暴天气,我们不应仅仅纠缠于技术性讨论,而是应该指向一个更深更根本的问题,即人类和自然环境应该如何相处的问题。

  在过去,几百年前或者更长远的时间,人类对环境的态度是依赖,哪里的环境好,人们就到哪儿去住。后来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有了一定的能力,要求更好的生活条件,人类就去干预环境的发展,干预环境的变化,直到提出“人定胜天”。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我们又认识到,对于环境,我们可以干预,也可以改造,但更要适应环境,不能一味蛮干,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我们曾误认为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是无限的。于是,就发生了诸如1958年大跃进时期,政府组织群众到冰川撒草木灰,搞“融冰化雪”,致使祁连山冰川提前融化、面积迅速缩减的案例。即便是现在,也有许多地方不顾及地下水的补充,在出山口地区修建水库,用固化的渠系替代了水库以下自然河道。渠系系统讲求“滴水不漏”,断绝了地下水的所有补给来源,一旦地表水源不足就抽取地下水,中游、下游一起超采,造成区域性的地下水下降,生态环境恶化。

  我们有享受物质生活、追求自由与幸福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只能限制在环境承载能力许可的范围之内。因此,我们需要从“人定胜天”转向“敬畏自然”。有了敬畏之心,我们便会懂得遵循规律、趋利避害;有了敬畏之心,我们才会有节制,取之有度,适度开发;有了敬畏之心,我们才会在防沙治沙的行动中不使用蛮力,创造人与自然的和谐。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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