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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参与国家旅游局制定国内游格式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0:43 重庆晚报

  本报讯国内格式游合同即将出台,在此次格式合同中,导游带游客购物时间和次数将首次被规范。昨日,重庆市旅游局执法大队队长梁远超透露,市旅游局正在为国家旅游局制作国内游格式合同提建议。

  即将出台的新格式合同初步规定:每天导游带领游客的购物次数不能大于一次,每次购物不能超过45分钟。

  此前,我市旅行社与游客用的合同,由市旅游局制定,共23条,但并无购物方面的规定。而其他省市的旅游格式合同中,也几乎没有购物方面的规定。

  业内称,目前一般团带游客购物时间每天在4小时左右,如缩短到45分钟,可能会引起出团费上涨。

  记者 李琦 张彬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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