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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实行三级预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1:49 京华时报

  对旅游中突发事件实行四级响应

  本报讯(记者高昂)昨天,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发布《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首次建立起包括信息收集、预警评估和预警发布等内容的旅游预警机制。出境旅游预警信息分为提示、劝告和警告三个级别,将定期发布。预案将为我国每年3000多万名出境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预案将预警信息分为三个级别:提示———我国公民前往某国(地区)旅游应注意的事项;劝告———我国公民不要前往某国(地区)旅游;警告———我国公民一定时期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前往某国(地区)旅游。对于我国公民在出境旅游途中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预案根据事发地点、性质、规模和影响,将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四级响应。其中,特别重大的Ⅰ级事件将由国务院成立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直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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