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经验全国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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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2:21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实习生郭天力)去年以来,我省地税系统共追究各类税收执法过错行为7459人次,省公安厅查处执法过错案件151起,追究责任302人,省国土厅立案查处乱作为案件68件,处分35人。4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在河北会堂召开,我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经验得到全国各地与会法制负责人的关注。 会议中,省交通厅一本厚厚的手册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制主任们的注意力。这 本手册中,详细列举了交通部门负有的107项法律权力以及相关法律依据。河北省副省长柳宝全向与会人员介绍说,目前,我省多数省直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完成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拉出了“权力清单”,制定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据悉,我省正在全力推行行政机关从权力项目的授权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的全程公开,实现阳光行政。按照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都在主动公开与执法有关的全部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并形成了相对比较健全的公开制度,在继续使用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手册等传统公开载体的基础上,建立电子触摸屏、依托公众信息网,打造系统公开平台,还利用网络形成政府与公民互动的平台。 另悉,我省还大力落实评议考核制度,建立了责任追究的启动机制、联动机制、通报机制。今年3月,我省发生由于污水排放导致“华北明珠”白洋淀水体严重污染、大面积死鱼事件后,省环保局和保定市政府迅速进行了调查,对行政执法不到位的环保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共8人做出了严肃处理。 据介绍,在20年前,我省辛集市、赞皇县、平山县就针对政府机关存在的职责不清、履责不严等问题,率先探索实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先后受到省政府和国务院的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