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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守法作贡献 六家企业荣膺“诚信控污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2:25 青岛新闻网

  本报讯 在昨日上午举行的2005年度全市冬季控制大气污染总结会上,市环保局向青岛啤酒二厂等六家企业颁发了“2005年度冬季控制大气污染诚信单位”牌匾,以表彰他们在该大气控污季节里自觉使用低硫煤和脱硫除尘设施并达标排放烟尘的诚信守法行为。据悉,这是市环保部门为减轻我市冬季大气污染而采取的一项新的激励措施。

  同时荣获这一称号的还有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青岛凤凰印染有限公司、南车四

方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能源动力有限公司和青岛焦化制气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公司等企业,他们在2005年度大气污染控制季节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事先承诺,不燃用超标煤炭,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环境监察部门在考核中还发现,这六家企业的一把手均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的防治,购买低硫煤炭的资金投入较往年明显增加,低硫煤总量均超过往年,经监测烟尘排放未出现一次超标情况。

  环保部门在监测中还发现,除上述六家单位外,许多企业也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污染。如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晶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在用煤量巨大,难以保证每次都能够采购到低硫煤的情况下,采取按比例添加固硫剂和配煤等方式处理,将对大气的污染降到最低。青岛啤酒厂严格遵守用煤申报制度,每周进煤前都能够及时通知环保部门,煤样分析合格后才燃用。

  据了解,冬季恰逢供暖季节,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最为重要的时期,为有效减轻大气污染,市环保局在去年11月按照“企业自愿承诺参与”的原则开展了“冬季控制大气污染诚信单位”评比活动,有25家燃煤在万吨以上的企业积极响应,主动与市环保局签订了承诺书,承诺燃用含硫量较低的煤炭并保证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

  据悉,在表彰先进的同时,市环保局还对20多家脱硫除尘设施不正常使用或燃用散煤的单位依法封存高硫煤并予以经济处罚。(本报记者 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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