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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兰遭遇的双重视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3:23 大江网-江西日报

  易家言

  陈晓兰,女,现年53岁,原上海广中医院理疗科医生。从1997年至今9年间,她举报的8种假劣医疗器械被查处,因此被央视评为2006年度“3·15质量先锋”。然而,陈晓兰也因举报丢了工作,为“打假”调查和反映情况耗去了几万元积蓄,如今她只能依靠亲友们的接济艰难度日。

  陈晓兰的遭遇并非个案。不管是原四川开江县医院外科医生肖启伟,还是举报鞍山市国税局违法违规行为的李文娟,他们敢于自曝内幕、冲击“潜规则”的勇气令人敬佩,但其遭遇,也让人不解甚至感到悲哀,这种悲哀不仅属于“陈晓兰们”,更属于我们这个社会。

  我们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审视陈晓兰的遭遇。角度之一是她面对行业“潜规则”的遭遇。陈晓兰被医疗界不少人视为“另类”,因她的举报对医院使用假劣医械、从中吃回扣的“潜规则”构成了威胁,对一些医务人员默守医疗腐败、侵犯患者权益的“潜规则”造成了冲击。1998年和2002年,陈晓兰分别以“下岗”、“退休”的名义两次被迫离开两家医院,最后连“四金”都没有。像陈晓兰这样广受舆论赞誉的“举报英雄”,都难以逃脱行业“潜规则”的惩罚,足可见医疗腐败“潜规则”坚不可摧,也提示我们清除医疗腐败的路仍漫长。

  陈晓兰遭遇的另一视角,则是她面对有关部门时的遭遇。陈晓兰举报的假劣医疗器械,长时间在各家医院明目张胆地使用,药监和卫生部门却一直没有发现、查处,正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才有了陈晓兰的举报。而有关部门是如何对待她的举报的呢?1998年,经陈晓兰反复反映,她所在的广中医院被勒令停止使用某种假劣医械,但上海其他医院照用不误。陈晓兰再次反映却被告知:其他医院没有人投诉,所以不能禁,并且只有受害者才可以投诉。无奈之下,陈晓兰只好去各医院“以身试针”,先让自己成为假劣器械的受害者,然后再举报。2003年1月,陈晓兰向国家药监局举报另一种假劣医械,但直到次年5月,经陈晓兰七次“上访”之后,国家药监局才发布“紧急通知”严令各医院停用。

  如果说,陈晓兰面对行业“潜规则”时的遭遇,充分说明医疗腐败的严重程度,那么她面对有关部门时的遭遇,则说明有关部门的职能缺位乃至失职。相对而言,陈晓兰的后一种遭遇更令人不解,她不仅要孤身面对行业“潜规则”,还要有足够的热情和耐心面对有关部门的冷遇,其情其景,何以堪言!

  我们感念陈晓兰的正义之举,这是社会之幸事。但我们希望的是,有关部门能够切实履行起自己的职责,不再把责任推到民间举报人士、打假人士身上。我们更希望,以后的“举报英雄”、“打假英雄”们,不会再有陈晓兰这样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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