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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南昌开通居民港澳个人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3:55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小荣、宋茜报道:4月25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南昌市从5月1日起,可以办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业务。

  除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管理部门盖章同意)和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外,需要办理港澳个人游的南昌市居民,只需凭身份证和户口(儿童凭户口本),到设在南昌市的5个办证点中的任何一个,均可办理。

  5个办证点为:南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庐山南大道162号),东湖公安分局(阳明路189号)、西湖公安分局(永叔路99号)、青山湖公安分局(南京东路425号)、青云谱公安分局(井冈山大道273号)出入境办证点。

  港澳个人游有四种签注种类:三个月一次、三个月两次、一年一次、一年两次。每次在港澳地区可停留7天。目前,南昌市一般只办理三个月一次签注的港澳个人游。

  4月28日,各办证点开始试运行办理港澳个人游申请。为了满足市民办证需要,5个办证点在5月1日、2日、3日均不休息,照常接待个人港澳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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