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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趋利执法遭禁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4:2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杨富)历年来四川省交通厅召开的最大的一次行政执法整顿大会——省交通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整顿工作动员大会于昨日在彭州召开,来自全省各市、州交通局(委)“一把手”及其路政、海事、运政、稽征等交通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大会。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交通厅等有关领导也出席了会议。会上,省交通厅通报了彭州、什邡发生的道路运输违规执法事件情况。针对个别地方交通运政管理机构在打击无证经营车辆中出现的违规执法行为,省交通厅决定从今日起开展为期4个月的全省交通系统集中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大整顿,并

实行全新的“八禁止”“八不准”规定,在“八禁止”中,省交通厅特别提出了禁止趋利执法。

  整顿:执法人员禁止趋利执法

  此次实行的“八禁止”“八不准”是在以往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基础上全新制定的。其中,“八禁止”中的“禁止趋利执法”让人耳目一新。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称,该规定主要是针对执法动机不纯的行为,防止执法人员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该负责人称,所谓“趋利执法”是指执法人员的执法动机趋利,为自身利益趋向而展开执法行为。例如,执法人员有意与“车勾勾”串通,采取引人上钩的手段实施的执法行为就属于趋利执法。此外,“八禁止”中还坚决反对粗暴、无证、随意等执法行为。“八不准”则规定,在执法人员着便装、执法主体不合法、执法文书不规范、认定事实不准确等情况下,执法部门不得对当事人作出处罚。

  昨日,省交通厅还特别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028—85525257、85525315,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八禁止”“八不准”的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清理:考试不合格取消执法资格

  除了实行“八禁止”“八不准”外,省交通厅还将采取资格认证、控制人员编制、改善执法装备等措施,加强对全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省交通厅表示,即日起,四川省将严格交通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凡未参加培训或资格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今年一律不得审办行政执法证件。同时,新进的交通执法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要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才能办理交通执法证件。截至去年年底,交通执法人员达不到大专以上文化(甘孜、阿坝、凉山除外),一律取消其执法资格。此外,我省还将在年内对现有执法人员按控编数进行清理,超编人员不得办理交通行政执法证,不得着交通执法服装。

  装备:专项资金改善执法装备

  省交通厅表示,他们将通过“武装”改善执法装备等方式,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执法透明度,防止执法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省交通厅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量资金专项用于交通执法“五统一”的管理和对执法队伍装备的补助,同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还将相应安排配套资金为基层交通执法机构配备必要的执法专用车、办案工具和通信设备。据悉,今年内,我省将完成全省19个部一类治超检测站的视频监控系统,其它固定执法管理站点也将逐步推行远程信息监控系统,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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