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前须启动灵活人员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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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4:44 重庆时报 |
本报讯(记者林克勇)我市尚未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以及相关政策已出台但未启动实施的统筹区,6月底前必须全部启动。市劳动保障局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尚未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区县,要首先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和门诊大额医疗费用的保障问题。 各区县可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个人申报登记办法、个人缴费办法和资格审核办法。经办机构要开设专门窗口,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并建立完整的个人基础档案资料。灵 活就业人员医保办法可从建立医保基金起步,首先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和门诊大额医疗费用的保障问题。各地应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直接结算,减轻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