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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好外出务工农民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5:0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省委、省政府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强调要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为此制定出一系列政策。当前,只有贯彻好《实施意见》,落实好外出务工农民的各项政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维护好、发展好务工农民的利益。

  将务工农民纳入到依法治理的轨道,构建城乡一体化就业体系。解决务工农民问题,既要围绕农字做文章,更要在农外做文章。通过合理的城镇化建设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务工农民问题的根本办法。国家要重视建立健全务工农民就业的法律法规体系,把解决好务工农民就业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个规划,构建城乡一体化就业体系,使整个用工市场走上法制化、有序化的轨道。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出发,切实建立健全务工农民权益保障制度。权益保障缺失是务工农民问题的症结所在。要在全社会树立权利面前人人平等、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城乡之间人人平等的理念。进一步清理和废止对务工农民的各项歧视和限制政策,把务工农民从城市的边缘解放出来,建立健全务工农民社会保障法规,重点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待遇、工伤、医疗、失业、养老、生育保险等问题,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依法保护务工农民权益是治本之策。

  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务工农民输出地和输入地有针对性的培训。就务工农民流动就业环节讲,我们急需制定出进“两个门口”的把关要求来培训务工农民,使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转移前就得到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一门技术,并能提前了解到城市就业和生活基本知识。继后,务工农民输入地要抓好转移区的务工农民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一定支持,以确保务工农民培训的成效,适应当前就业工作岗位的要求。

  把握问题关键点,着重并稳妥地解决务工农民户籍问题。河南是农业大省和全国第一人口大省,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势在必行。消除城镇化进程中的体制障碍,改变“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二元社会结构,才能使务工农民顺畅的流动。要解决务工农民的户籍问题,得从统筹城乡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一要降低城市户口的“含金量”,二要弱化农村人口迁徙的“寻祖”动机,三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都要注意节奏和配套,要以系统性、全局性、稳妥性统筹考虑。

  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健全务工农民组织管理体系。务工农民进城的“门槛”低了,对他们管理和服务的任务就更重了。按照到2020年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目标,我国9亿农民中将有近半转化为“市民”,有这么大的数量,又在这么短的时期完成这项历史任务,是十分繁重的,国家没有一个专门管理服务部门是不行的。因此,有必要建立这么一个专门职能机构,自上而下形成一个管理服务体系。⑦6(作者系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副主任)

  □霍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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