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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自带酒水”的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5:22 华商网-华商报

  日前,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联合公布新规:从5月1日起,饭店不得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消费者可以自由带着酒水进出餐馆。(4月25日《现代快报》)

  一直以来,饭店酒水的暴利可以说是路人皆知,其单方面制定的规则也早已多年被入选“霸王条款”,几成系列“霸王条款”中资格最老者。

  单凭独立的消费者之力,当然难以拧得过财大气粗的高档饭店,但是,作为消费者群体代表的消协和相关商业物价部门当然不应向这类利益联盟低头不语。

  此次南京市出台的消费者可以自带酒水入饭店的新规无疑具有标志性的意义。笔者在为自己是南京的消费者而感到庆幸之余,也期待这一破于南京的“霸王条款”,能够更快地走出南京,惠及全国。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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