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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店”聋哑店员想献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5:23 今日早报

  □通讯员 陈平 实习生 孙君君

  本报记者 叶恒珊

  早报讯 “店长,我想去无偿献血可以吗?”几天前,杭州克莉丝汀“希望店”的聋哑店员黄益华把写字板递到了店长牛秀梅面前。一旁的聋哑店员张灿红也凑过来,连连用手

比画:“我也想去!”

  黄益华表示,作为“希望店”店员,享受着与健全人同工同酬的待遇,他们也想通过献血这一形式来回报和感谢社会对他们的关爱,也是履行公民的职责。

  牛店长很感动,可她想,员工平时工作已经很尽力很辛苦了,还要去献血,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另外,残疾人究竟能不能献血呢?牛店长心里也没“底”。

  记者调查发现,对于残疾人献血这一举动,社会上存在诸多不同的“声音”。一部分人认为,残疾不等于不健康,只要残疾献血者没有不符合献血条件的疾病,也可以献血。但也有人提出了异议,残疾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以这种方式回报社会,实在让人于心不忍。

  省残联理事长陈晓非说,《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健康公民的定义应该是指没有疾病。虽然残疾人有部分身体功能上的缺失,如断臂、断腿或听不到声音等,但只要他个人自愿,并且抽取血液的生化指标符合献血要求,作为一个公民,残疾人应该有责任也有义务参加到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行动中去。同时,残疾人献血将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对无偿献血的重视。

  省血液中心公共关系部的章杏英主任坦言,她非常欢迎残疾人加入到无偿献血的宣传服务队伍中来,动员健康人积极献血,但是并不鼓励他们亲自献血。章杏英认为,残疾人献血,在法律上并没有硬性规定不能参与。在温州瑞安就有位残疾人工作者,虽然聋哑,但身心等各方面综合状况都很好,多年来一直坚持无偿献血,在当地传为佳话。

  去年,章杏英在省血液中心遇到主动上门要求献血的残疾人朋友,其中一位男士因为得过小儿麻痹症,走路时拄着拐杖,她心头一酸。她说,像小儿麻痹症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这就不在献血者范围内了,当时她只能婉言回绝了这位朋友。“不鼓励并不等于歧视,就我个人而言,还是基于人道主义考虑。但我非常感谢残疾人朋友对无偿献血的大力支持,也为他们的热心参与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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