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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行为五种形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5:24 今日早报

  洗钱行为五种形式

  其一,利用金融机构。包括:伪造商业票据;通过证券业和保险业洗钱;用票据开立账户进行洗钱;利用银行存款的国际转移进行洗钱;信贷回收;利用期货、期权洗钱。

  其二,通过投资办产业的方式。包括:成立匿名公司,隐瞒公司的真实所有人;向

现金密集行业投资;利用假财务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洗钱。

  其三,通过商品交易活动。为了达到尽快改变犯罪收入的现金形态的目的,购置贵金属、古玩以及珍贵艺术品,也是洗钱者选择的一种方式。

  其四,利用一些国家和地区对银行账户保密的限制。被称为保密天堂的国家和地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有严格的银行保密法,除了法律规定“例外”的情况,披露客户的账户信息即构成犯罪。二是有宽松的金融监管,设立金融机构几乎没有任何限制。三是有自由的公司法和严格的公司保密法。这些地方允许建立空壳公司等匿名公司,并且因为公司享有保密的权利,了解这些公司的真实情况非常困难。

  其五,其他洗钱方式。包括:走私;利用“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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