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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进监狱不思悔改 "妈咪"出狱重操旧业"二进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7:1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 通讯员李增荣 孙美曾)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判刑的湖南益阳市的一名妇女,出狱之后没有改过自新,刑满释放不到一个月又重操旧业,继续当“妈咪”。近日,刘某重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再次被送进了监狱。

  湖南益阳市的刘某曾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于2004年12月22日被北海市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2005年2月12日刑满释放。半年的监狱生活并没有让刘某有所收

敛,她认为上次入狱是自己运气不佳造成的。

  2005年3月,刘某租用北海市山水宾馆美容美发中心,手上掌管着一帮“小姐”,继续从事介绍、容留卖淫的勾当。2005年6月18日晚9时,刘某的美容美发中心迎来了石某等三名男子,见“小姐”少,石某等正想走人。刘说可以打电话联系“小姐”。

  刘某安排三名男子和“小姐”分别进了三个包房。正当这三对男女做龌龊之事时,被接到举报后赶到的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刘某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05年11月21日,此案经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审理,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刘某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近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容留、介绍多名妇女卖淫,情节严重,且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罪加一等,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编辑:黄皓作者:卢荻 李增荣 孙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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