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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也有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7:31 潇湘晨报

  

“道路也有问题”

  ★昨日,湘府西路车祸案开庭,旁听的受害人家属神色凝重。记者 赵尚渝 摄

  短短4个月内,湘府西路车祸接连不断,被人称为长沙的“百慕大”(本报曾多次报道)。2月14日上午10时5分,一辆加长大卡车撞塌了新开铺路744号李团员的家,车上2人身

亡1人重伤,李的女儿李琴在家中被撞当场身亡。随后,李团员和其妻子谭湘萍将车主、运输公司、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昨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要求追加被告

  昨天的庭审,李团员因外出办事没有到庭,其妻谭湘萍参加了庭审。其代理律师向法院宣读了诉讼请求:要求车辆的挂靠单位武汉市江岸区运输五公司及武汉市江岸区运输五公司东西湖分公司、车主杨胜明以及保险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60258元。并提交了一份天心区交警大队在事故发生后作出的事故责任鉴定结论:事故的根本原因是刘启驾驶的货车制动不合格,且严重超载,加上其临危处置不当,导致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被告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但鉴定结论有问题,其车速的计算公式错误。而且该鉴定结论中也提到,事故现场为丁字路口下坡弯道,根据事故现场图,书院南路东侧边沿至房屋外墙垂直距离约19.3米,而肇事车车长17米,加之司机不熟悉道路走错了转向车道,即使车速不高,也很难转过此弯道。“那么反过来说,车子撞房子是必然的。”

  “对原告方的损失是应该赔偿,但不应由他们全部赔偿。道路也有问题。”被告律师说,该案属于共同侵权,应该追加道路施工方、监理、设计等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共同被告。

  因代理人资格而休庭

  李团员昨日没有到庭,委托两名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代理。但对于这份委托代理书,被告提出质疑。被告要求法院封存委托书,鉴定该份委托书是不是李团员的亲笔签名。“李团员和谭湘萍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没有李团员的亲笔签名,那么原告代理人的资格就不成立。”

  随后,法庭对此进行调查,但是当庭并没联系到李团员,签名授权问题不能得到证实,所以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2月14日车祸中受重伤的彭建国也向车主,保险公司等提起诉讼,要求进行赔偿。昨日下午,天心区法院也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书院路已开始重修

  昨日,记者又来到了事故现场。李团员家还是一片废墟,外墙全部倒塌。“我们现在是一无所有。”随后,记者采访到李团员。他介绍,全家只能借住在其妹妹家中。

  “以前家里还经营地磅生意,现在磅秤毁了,家也没了,生意也无法做了。”提起家中的现状,李团员仍十分担忧。经过车祸,家人心中都留下了阴影。“事情过了两个月了,我脑子里仍是一片空白,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妻子也经常梦见女儿,精神状态也很不好。”

  目前,书院路双向已经全面封闭,3天前已开始重新整修。陈 璇 熊智能 刘少尧

  去年10月1日,湘府西路正式通车后,其西端丁字路口车祸就接连不断,新开铺路740号的张建云家就被汽车撞进6次。

  2006年1月28日中午,一辆长沙本地的桑塔纳轿车破窗而入,飞过李团员的头顶,直接落在卧室的床上,车内3人并未受重伤,而他的头部则被擦伤。李团员躲过一劫。2月14日上午10时许,一辆大货车笔直冲进了李团员家。李17岁的小女儿李琴在此车祸中丧生。

  长沙理工大学教授吴江宁介绍,发生车祸的主要原因在于,这个丁字路口是“反超高”状况,转弯的地方外低内高,与转弯时力学要求的设置相悖。记者 陈 璇 熊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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