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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手段禁“超女”,没必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8:08 大众网-齐鲁晚报

  4月25日《华夏时报》报道,4月24日,中国演出家协会主席刘忠德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作为政府文化艺术有关管理部门来讲,不应该允许超女这类东西存在。参加超女比赛的被害了,看这个节目的也被害了。”“超女、超男都来了,说得不好,就是对艺术的玷污。”

  如果从艺术探讨的角度说,任何人对超女现象提出批评,都是无可厚非的。但是,

刘忠德先生用“超女害人”这样的激烈言辞“妖魔化”超女,并希望用行政手段禁止超女的想法,就让人难以接受了。

  不能否认的是,超女现象不是完美的,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超女并非一无是处——从最初的万人海选开始,观众的热情就十分高涨,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公众能够接受并喜欢这种娱乐方式。超女虽然没给我们带来高雅的艺术享受,但毕竟给广大公众带来了快乐。

  据报道,刘忠德先生还拿超女与洋快餐作比,他认为超女与洋快餐一样是垃圾食品。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有些偏激——尽管洋快餐吃多了可能不利于健康,但洋快餐毕竟受到了不少人的喜爱,而且它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都值得我们学习。同样的道理,超女也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不少青少年崇拜明星、希望自己成为明星,而超女正好给了他们一个展示才华的机会,给了每一个普通的年轻人成功的机会。这一点,和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法则是相通的。

  在当今娱乐方式多元化的情况下,公众的喜好和需求千差万别,我们的社会有不少像刘先生这样喜欢高雅艺术的人,也有许多喜欢通俗艺术的人,而喜欢什么样的艺术方式,完全是个人的自由。因此,超女是否害人、参加超女比赛的人是否受害,公众心中自有评价标准。超女是否能继续存在下去,应该由广大观众决定,而不应该由哪一个人决定。


叶祝颐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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