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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赔偿和制裁力度是今后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8:27 法制日报

  本报讯丁国锋 4月2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了有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近年来江苏法院审结的十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江苏高院副院长周晖国强调,法院将在加大知识产权的民事司法保护的同时,通过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及时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据介绍,2005年江苏各级法院共受理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42件,其中新收一审案

件增长了54%,仅次于广东省和北京市,占全国当年受理总数的十分之一,另外还审结了49件刑事案件,判决犯罪分子97人。周晖国介绍,2005年江苏知识产权案件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另外,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占到了刑事案件的大部分,还出现了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针对这些情况,江苏省高院去年专门出台了36项加大保护力度的具体措施,在立案管辖、保护诉权、侵权认定、中止程序适用和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统一和规范,还规定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对侵权人有侵权史或有侵权判决未予执行记录的加重处罚,对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交通住宿和材料印制费等合理费用在侵权赔偿数额之外予以支持。

  据介绍,为了促进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衔接,江苏高院还联合公安、文化等执法部门共同规范制定了打击非法制贩盗版音像制品、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标权等犯罪行为的罪名认定和证据运用的具体办法,明确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违法所得、销售金额、货值金额的计算方法和财产刑适用原则,成功审判了包括李亚德、陈俊假冒化妆品注册商标案,郭嵘假冒农药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案,时德军、周清华假冒“Cialis”(伟哥)药品注册商标案等一系列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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