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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事法院成功扣押韩国货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8:27 法制日报

  本报讯刘卫红 记者陈煜儒 记者4月25日从武汉海事法院获悉,当事者双方都是外国人,却要求中国法院管辖的案例,在武汉海事法院头一次发生。该院副院长饶中享说,这说明中国海事法院的办案效率已赢得了外国当事人的认可。

  韩国BMC燃油供应公司日前向武汉海事法院常熟派出法庭提出申请,称被申请人韩国船株海运株式会社拖欠其燃油款,要求扣押被申请人停泊在南方某港的货船“MVSUNJOOKWA

NGYANG”轮,并要求被申请人提供12万美元的现金担保。

  为了及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武汉海事法院常熟法庭驻庭法官,以最快的速度下达民事裁定书,准许申请人的诉前海事请求保全。在边防武警战士的配合下,武汉海事法院的两名法官登上了“MVSUNJOOKWANGYANG”轮。由于韩国籍船长不了解中国法律,船长害怕耽误船期而拒绝签收法律文书。两名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其解释了中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扣押船舶命令和民事裁定书的内容,又详尽地告知他们如何尽快提供相应担保以便释放船舶减轻外轮损失的建议。法官耐心的解释消除了船长的疑虑,表示服从武汉海事法院的裁定,并配合法官完成各项扣船程序。该轮终于被武汉海事法院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成功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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