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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纳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8:27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4月25日讯 记者周芬棉 为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中国证监会于今日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一次征求意见是在今年1月份。

  管理办法共六章,分为总则、风险控制指标标准、编制和披露要求、监管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

  依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在开展各项业务时,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风险准备,并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动态的净资本监控和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一时点都符合规定标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数据的生成过程及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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