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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民工“吃剩饭”事件的“三重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02 四川在线

  近日,在全国总工会、北京市总工会的直接干预和协调下,因涉嫌给民工“吃剩饭”的江苏金坛市唐王建筑工程公司、中建二局装饰工程公司相关当事方的负责人向11名吃剩饭的农民工当面道歉。与此同时,最让这11名农民工担心的工钱也全数结清发放到他们手上。

  闻此消息,我的第一反应是按捺不住的欣喜,我替这11名民工稍松了一口气,为其做人的尊严与劳动的权益得以维护感到庆幸,按理说事已至此,也可以告一段落了,划上一

个“圆满”的句号,也该满足了,不过,我以为,这样的结局依然是令人心酸的,是一个并不“完美的符号”,结局依然是“残缺”的。

  首先,今天这样的“结局”并不是农民工的真正胜利,而是在媒体大篇幅渲染,公众的强烈声讨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三股强大的“洪流”冲击下的一种“暂时胜利”,这样的“胜利”注定着是先天不足,而后天的发展也必然是“畸形”的,缺乏广泛的借鉴与推广意义,不具有普遍性。试想,如果媒体缺乏一种强烈的社会正义感与责任感,媒体没有对其进行公开的“曝光”,我想我们会被一直蒙在鼓里,民工们“吃剩饭”的日子还会继续。从19岁的民工李书宏那句“想起这事,心里实在接受不了,发现菜里有被啃过的鸡骨头,我就拿着饭碗转过墙角,到另外的地方吃完了那顿饭”,我们也不难看出,即使民工们是心知肚明,在劳资双方力量悬殊的情况下,为了保住自己的基本生存需求,为了不让自己失业,为了老家父母的敦敦教诲,为了寄钱让孩子能够顺利上学,处于绝对“弱势”的民工也只能选择性地“沉默”,迫于现实的重压,民工高尚的尊严也只得“脆弱”起来。

  其次,民工们遭受了如此的人格“侮辱”换取的却仅仅只是一声无关紧要的道歉,而且并不是主动的,而是在有关部门的压力下被迫做出的,更关键的是有关当事人并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而没有相应的惩戒机制,我们又何尝不担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呢?

  再者,恕我这人多虑了,此次事件至此多少给了我们一丝安慰,而我要问的是类似这样刺痛我们脆弱神经的“吃剩饭”事件全国还有多少呢,这11名民工兄弟多少是“幸运”的,而其他没有被发现,没有被“曝光”的呢,现实世界中 “吃剩饭”的民工显然不只这么有限的11名,因为这很可能是一个行业“潜规则”,而他们又该如何呢?有关部门是不是可以组织一些相关的大检查,清理、整顿这样的不规范事件,给民工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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