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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之家”强收诚信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0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金陵晚报记者钱建芬蒋晓春

  日前,市民冯先生向本报投诉,他原是华侨路“亨利之家”西餐厅的一名厨师长,今年3月23日,他与该餐厅的劳动合同到期辞职离开。但现在,该餐厅却以他没有办理交接为理由,扣了他一个月的工资和签合同时强行向他收取的900元“诚信金”。

  冯先生说,他在“亨利之家”西餐厅工作已经3年了,头两年,餐厅没有与他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直到去年3月,餐厅才和他签了一纸不太正规的劳动合同。合同上只简单规定,他们的劳动合同时间是一年,从2005年3月24日到2006年3月23日,而关于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一系列内容在合同上都没有约定。除了合同是不太正规的,餐厅还怕员工违反约定,强行向员工收取了900元的押金。这笔押金,餐厅称作是诚信金。员工如果不违反约定,离职的时候就会退还。冯先生拿出当初餐厅向他开出的收据,上面清楚地写着收费项目是“诚信金”。

  冯先生说,因为一些原因,他在今年初决定,在3月23日合同期满之后就不再继续留在“亨利之家”西餐厅。他们餐厅还有一个内部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必须要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否则扣除一个月的工资。他遵守了这个员工守则,提前一个月给餐厅总经理邓强递交辞职报告,但邓强总经理却一直不接受。

  冯先生说,他没有办法,还是按照原计划,在3月23日之后就不再到“亨利之家”继续干了。随后,他就向餐厅的邓强总经理要求结清3月份的工资和退还他的900元的“诚信金”。邓强却称他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也没有办理交接,要扣他一个月工资。

  直到现在,冯先生都没有拿到3月份的工资和900元的“诚信金”。

  记者联系了“亨利之家”老板邓强的父亲。邓老先生负责餐厅财务的管理,对冯先生的情况也了解。邓老先生告诉记者,3月23日双方合同到期后,冯先生没有交接就离开了。冯先生是厨师长,不办交接,有很多情况就很难处理,所以店里也一直没有跟他算清工资。现在,冯先生已经到店里办交接了,等办好后该给的钱都会给他。

  “当初为什么要扣押900元的诚信金呢?”记者问,“这个也是考虑到双方合作的问题,押点钱也算是一个保证。在合约上就约定了,要是谁违约就要支付违约金的。”邓老先生说。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杨学斌律师认表示,用人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诚信金等其他任何形式违法扣压劳动者的工资或要求劳动者交纳该费用。

  1995年,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第24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 或抵押金(物)。违规收取抵押金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编辑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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