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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品管理上有漏洞 南宁市公安局开展重大整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08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何健华)今年以来,南宁市涉爆案件及事故接连发生,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和恶劣的影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昨日,南宁市公安局召开了危险物品整治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至4月份,南宁市共发生爆破器材被盗案件3起,被盗炸药604公斤,雷管410枚、导火索1000米;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2起,重伤2人,死亡1人。会上,通报了几起南宁市近期接连发生涉爆案件及事故:

  ——1月5日,马山县周鹿镇扬树村弄赖屯被盗炸药4箱共96公斤(已破案)。

  ——3月10日,武鸣县两江镇龙英村大李屯仙居水电站工地内144公斤炸药、1000米导火索被盗(已破案)。

  ——4月21日,隆安县城厢镇大林村南百高速公路施工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为黑龙江龙建公司一处)的施工处被盗炸药364公斤,雷管410枚(此案尚在侦破中)。

  ——3月1日,在宾阳县卢圩镇商贸城开发区东侧距环城公路约300米的单独一幢三层混凝土结构楼房内,黄×健(男,42岁,宾阳县卢圩镇国太村人)在切割炮引时,因操作不慎引发堆放在二楼的10万米炮引发生爆炸,在房中的2人一人被烧成轻伤一人被烧成重伤,二楼临街墙面完全损毁,三楼窗户全部破碎,防盗网飞出20多米。

  ——3月2日,宾阳县新桥镇务本村村民林×维在离家20米处的简易工棚生产私炮时,因操作不慎引起爆炸,林×维当场被炸身亡,水泥砖砌成的工棚全部倒塌,周围房屋不同程度受损。

  以上5起案件及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特别是储存和使用环节上的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涉爆从业单位存在思想麻痹,措施不落实,公安机关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南宁市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涉爆、涉毒案件的再次发生,南宁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物品安全整治行动,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及“毒鼠强”的“黑窝点”。做到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取缔一家,彻底消除在居民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首府市民平安过“五一”。编辑:黄皓作者:何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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