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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具备实行阶梯式水价条件阶梯式水价即按用水量等级水价累进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1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吴晓青 通讯员 周道红)上海已经具备实行阶梯式水价的基本条件。日前在市发改委、市价格学会组织的“资源价格政策专家研讨会”上,复旦大学经济系教授李慧中表示:“阶梯式水价杠杆的探索运用,体现出政府对稀缺性资源的管理,已从以往单纯的供给调控走向需求调节阶段。”对此,与会专家学者都给予认同。

  根据本市水资源消费的现状分析,目前中心城区年用水量达5.62亿立方米,拥有水

表363万只,住宅用表的97%为独用水表;在政府的大力推动和水务企业的多年努力下,抄表到户和终端收费系统基本推进到位,二次供水设施分批得到改造。这些都为推进阶梯式水价的实行提供了基本条件。

  据介绍,阶梯式水价就是核定若干级用水量基数,即居民用水单价随着层级的递增而累进提高,就如同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制,呈现阶梯式级差变化,也就是说,用水量越大,水费费率就越可观。据了解,目前南京、深圳、郑州、银川等12个城市已经实施各具特色的阶梯式水价制度,北京和广州也在积极准备条件、筹划推出方案。

  据记者了解,本市是一座典型的水质型、结构型缺水城市,直接可利用的优质水资源量较为有限。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采取了最严格的措施保护现有黄浦江上游和长江陈行水库两大事关城市命脉的水源地,各供水企业也加大力度对来水进行处理,全力保证各项水质指标全面达到和超过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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