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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导致诉讼有望“免单”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需审查其经济状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1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高玲)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后将不再流泪。记者昨日获悉,上海将从立法上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今后,只要是因为见义勇为行为导致的诉讼,打官司的相关费用就有望获得法律援助而“免单”。这也是本市为弘扬社会新风尚,从立法上倡导见义勇为行为的新举措。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钰告诉记者,“一些见义勇为者,因为见义

勇为行为受了伤,而要通过诉讼获得受益人的帮助。”黄钰认为,现在见义勇为行为并不多见,相关的诉讼不太多,但整个社会要给见义勇为者更多的支持。

  昨天审议的《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草案)》明确规定,公民因见义勇为导致诉讼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需审查其经济状况。“当然,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国家和本市是有规定的。”

  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是《规定(草案)》制订的宗旨之一。在一审中,草案对经济困难标准界定为“参照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经过研究,修改后的《规定(草案)》规定,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的标准,应当高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数额。为了避免援助的迟到,在情况紧急时,暂不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市民进行经济困难的条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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