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立法打击洗钱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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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31 南方新闻网 |
中国立法打击洗钱犯罪 反洗钱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草案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本报讯备受社会关注的反洗钱法草案,昨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中国已高度重视严防和打击日益猖獗的洗钱行为。 中国年洗钱至少2000亿 中国洗钱金额约有多大规模?据《人民日报》报道,亚洲开发银行曾对我国洗钱数量作过评估,认为每年不少于2000亿元人民币,约占到我国GDP的2%左右。对此,人民银行的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这个数字也是估计出来的,仅供参考而已。”不过,洗钱犯罪对中国经济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最有效最重要的反洗钱手段,就是采取法律措施。但现有反洗钱法规还散落于诸多法律和规定中,尚未系统化,尤其缺乏一部“骨干法”,即专门的反洗钱法。 根据上述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委托预算工作委员会组织起草反洗钱法,并于2005年8月完成了草案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了此次提请审议的反洗钱法草案。 立法有助打击跨境洗钱 制定反洗钱法,毫无疑问会遏制国内存在的洗钱犯罪活动。“出台这部法律的另一个重要背景是,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反洗钱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境洗钱活动。”参与起草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案室主任俞光远强调说。 (新华) 五大看点 部分公职人员将进行重点身份识别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反洗钱预防制度的第一道关口。为在犯罪所得进入交易领域之初建立客户身份与资金、交易的对应关系,为今后辨别资金的真实性质和交易的真实目的、追查实际所有人和受益人打下基础,草案中令人注目地引入了身份识别制度。 草案要求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审慎识别、核实和登记客户及其代理人、受益人的身份信息,并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 草案特别规定应当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公职人员重点进行身份识别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的监测。 大额和可疑交易应向反洗钱中心报告 草案要求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对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缺乏明显经济和合法目的的异常交易应当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 现行法规设定了“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标准: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等交易。 珠宝古玩行当也应承担反洗钱义务 持有大量现金,对犯罪集团来说是件极其危险的事情。因此,有些犯罪分子就通过购买珠宝、古玩以及贵重艺术品等,以此为载体转换现金形态,同时也便于走私和变现。 为此,提请审议的反洗钱法草案不仅规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是反洗钱义务主体,还规定房地产销售机构、贵金属和珠宝交易机构、拍卖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特定非金融机构也应承担预防、监控洗钱的义务。 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反洗钱调查 为有效解决紧急情况下犯罪资金转移、外逃等问题,草案规定了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反洗钱调查,并可采取询问、查阅、复制、封存和临时冻结等措施。 反洗钱适用于反恐融资 “反恐融资”是反洗钱整体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鉴于世界上恐怖主义犯罪活动日益猖獗,通过反洗钱机制发现并切断恐怖主义融资渠道成为各国反洗钱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在中国,“反恐融资”也已成为反洗钱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为此,草案特别指出本法所规定的反洗钱措施同时适用于预防监控资助恐怖主义的活动。 新华社电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