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消防总队有奖征集《消防之歌》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40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项仙君通讯员/符仕桥)昨天,省公安消防总队决定在全省开展《消防之歌》有奖征集活动。 要求所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中文歌曲,作品可以是完整的歌曲,也可以是独立的词或者曲,词和曲的长度要适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歌曲要充分反映部队建设和官兵生活情况,特别是要突出反映消防官兵灭火抢险救援的英雄本色。 投稿作品请寄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组教处文化站;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邮编:510640;联系人:王运友、贺治钢;联系电话:(020)87119048,87119049(具体情况可登录消防网站www.gdfire.gov.cn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