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护照签发范围扩大? 护照法草案有望本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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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42 南方日报 |
北京消息昨日起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护照法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有关报告中提出,目前护照法草案已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专家提出,草案规定了一种“公务普通护照”,与草案“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的规定不一致;此外,草案规定不同级别的公务 员持不同种类的护照,公务护照只适用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对护照的签发范围如何规定为妥,建议再作研究。法律委员会经同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方面研究认为,我国至今已同58个国家签订了互免外交、公务签证的双边协议,其中22个国家还对我国发放的“因公普通护照”给予豁免签证待遇。维持多年形成的现行做法,有利于我国的对外交往。草案将“因公普通护照”改为“公务普通护照”,作为“公务护照”的一个类别,对这个特殊性问题,可授权外交部作规定,本法不必列明;关于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鉴于情况还会变化,实际需要也较复杂,也以授权外交部作规定为宜。护照法草案据此进行了修改。新华社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