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建立旅游预警机制为公民出境游“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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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50 沈阳晚报 |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记者孙玉波)国家旅游局、外交部25日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首次建立起包括信息收集、预警评估和预警发布等内容的旅游预警机制。 预案提出,预警信息分三个级别,分别是:提示———提示中国公民前往某国(地区)旅游应注意的事项。劝告———劝告中国公民不要前往某国(地区)旅游。警告——— 警告中国公民一定时期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前往某国(地区)旅游。经授权,国家旅游局或其他部门向社会发布旅游预警信息。预案明确,根据事发地点、性质、规模和影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响应。事发后,当事人立即向事发地有关部门报警求助,并组织必要的自救。同时,迅速向我驻当地外交机构和国内组团单位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