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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老者自认23年前命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51 大洋网-广州日报

  老人自首忏悔自己的罪行,但要追究老人的刑罚却比较难。依据《刑法》,刑事案件最长的追诉时效为20年,从犯罪发生至被发现时,如果已过20年则不再追诉。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本报讯据《北京晨报》报道,4月9日,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葫芦河村一个市场的施工工地,工人挖出一具穿戴整齐、完整的尸骨。警方判断,该尸体埋葬时间在1983年以前

。日前,一年过七旬的老人来到公安机关自首,揭开一宗由于不堪情妇纠缠而引发的误杀案。不过,由于距离发案时间已超过20年,要追究老汉的刑事责任,需要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地挖出完整白骨

  4月9日上午,昌平警方接报,一工地挖出一具白骨。这具尸骨基本完整,尸骨穿着蓝色布衣、布裤外面还整整齐齐地穿着毛衣、外套。根据死者的衣物,民警初步判断,该尸体埋藏的时间是在1983年之前。

  警方走访了一些20世纪80年代即居住在此的村民,他们均表示不知此地曾埋葬过死者。警方分析,这是一起刑事案件。

  为了确定死者身份,警方走访了上百人,但一无所获。就在此时,4月11日,七旬老人范某走进昌平公安分局,颤巍巍地说出令人吃惊的话:“挖出的尸骨是阿珠,她是我杀的。”老人老泪纵横,“23年了,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想起阿珠躺在冰冷肮脏的厕所地下,经常梦到当天的场景,噩梦天天折磨着我!”

  误杀纠缠情妇埋进厕所

  老人说出了憋在心里长达23年的秘密,“和阿珠刚认识时候,她34岁,我们都有自己的家庭,我当时在一家豆制品厂当厂长,阿珠是厂里的工人。1982年10月的一天,阿珠来到我办公室找我借钱。当时屋里只有我一个人。根据规定,厂里的钱不能借给个人,可阿珠搂住了我的脖子,并威胁我说:‘如果你不给我钱,我就嚷嚷,让大家都以为咱俩有不正当关系。’”范某解释,在那个年代,“作风问题”足以使他丢官。后来,在半推半就下,两人发生了关系。

  1983年,为摆脱阿珠的纠缠,范某申请到葫芦河村的那家工厂。可阿珠又找上了门。“1983年4月26日,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天,阿珠又来找我,要我离婚,当时我就把她往屋外推,正好屋外有一个大铁墩子,阿珠没站住,头撞在了大铁墩子的一角上,她躺在地上就没了动静。我赶忙冲过去,可已经不行了。”范某说。当时厂子里正在改建平房,他就把阿珠的尸体埋在了厕所地下。后来这里铺上水泥地面,范某将此事一直埋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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