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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花钱买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0:02 红网-三湘都市报

  4月25日,一笔从深圳天籁村KTV汇出的10万元人民币,到达了北京“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银行账户。25日下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代理律师也向南山区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至此,深圳有史以来第一宗音乐词曲著作权官司在持续了3个月之后,以庭外和解告终。

  比官司本身更引人注目的是,深圳市歌舞娱乐行业协会在调解官司过程中,代表深

圳100多家主要KTV歌厅,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了音乐作品有偿使用协议。深圳KTV免费使用音乐作品的历史,从此结束。

  “音乐作品不是免费午餐,这个问题迟早要解决”,25日下午,刚刚成功地调解官司的深圳市歌舞娱乐行业协会秘书长杜宝平对记者说。

  杜宝平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音乐作品必须支付版权费,绝大多数KTV经营者都知道。只是因为不了解付钱的渠道和具体的收费标准,才导致大多数KTV出现了侵犯音乐著作权的现象。“深圳KTV数量众多,一家一家地打官司不是办法,必须找到一个集体解决版权问题的途径”,杜宝平说。于是在调解了天籁村的官司之后,杜宝平马上召集市歌舞娱乐行业协会100多家会员负责人碰头,协商集体购买音乐作品。

  讨价还价持续了近2个月,上周,深圳市歌舞娱乐行业协会代表100多家KTV歌厅与音著协驻深圳代表处签订了《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合作协议》。“从今往后,对深圳KTV来说,音乐作品不再是免费午餐了”,杜宝平说。

  《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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