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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商品房买卖契约》如何补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0:2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最近,不少市民询问:自家房子的《商品房买卖契约》(即乙方正本)遗失了,怎么补办手续?为此,市房产登记部门相关人士昨天作出了解答。

  《商品房买卖契约》(乙方正本)遗失后,购房者应及时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启事,宣布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契约》作废,并注明契约号、购房者姓名等相关信息。登报后,购房者与开发商一同前往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契约补办手续。登记时,开发商和购房者

应将未遗失的《商品房买卖契约》(甲方正本)及契约副本全部交回,并办理原契约号注销、新契约登记手续,契约内容应与原契约一致。

  南京日报记者侯锦阳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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