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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个车位投暗标拍卖起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0:59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小区车位僧多粥少,拍卖无疑是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可江东明园小区即将举行的车位拍卖却引来了一些业主的质疑。昨天家住该小区的徐女士向本报来电说,11个半地下车位采取的是在底价上打暗标的拍卖方式,房产公司有“抢钱”的嫌疑。

  据徐女士介绍,最近房产公司委托物业拍卖11个半地下车位,底价有11.8万元和12.8万元两种,想购买的业主到时就写上自己能承受的价格,然后统一开标,按照出价高低把

车位售出。打暗标的方式让她和其他一些报名的业主心中惶惶,不知道到时该写个什么价格好:写低了可能与车位擦肩而过,写高了又怕花冤枉钱,内心十分矛盾。

  就此,记者采访了开发明园小区的宁波住房发展投资公司营销部的王经理。他表示,这11个车位是以前没有卖出的,有独立的产权证,在业主的强烈要求下拿出来拍卖,目前有意向的大概有60多位居民,付了定金确定参加竞买的则有13位居民。对于徐女士的质疑,他解释说之所以不采用公开拍卖而是采用投暗标的方式,其实也是为了业主考虑,这样业主可以量力而行,他们能承受什么价格就写多少价钱,反而会是一个理性的选择。

  得到反馈信息的徐女士和其他业主认为,公开拍卖业主可以根据价格的高低来决定是否竞买,与投暗标相比明显要公平合理得多。

  对此,宁波众信律师事务所的刘慧杰律师表示,按照我国目前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这种采用打暗标的拍卖方式是允许的。如果房产公司做到事先有公示、有评标委员会、公开统一开标等法定程序,那么房产公司是可以采用这种方式拍卖车位的,从其合法性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朱尉袁 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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