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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客为缴房款多携8万5闯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1:16 信息时报

  时报中山讯 (记者李宪锋通讯员徐岚)日前,一名香港旅客经中山港客运口岸进境,中山海关关员从其随身携带的背包内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人民币10.5万元,超出旅客携带货币限量8.5万元。此案当事人称,携带现金进境是为了缴交购房款。目前,该案已移交中山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临近“五一”黄金周,海关部门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出行前应充分了解国家政策

法规,知悉有关进出境的通关管理规定,避免给旅途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旅客出入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0000元,超出限额的应向海关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关于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进境方面,旅客携带外币现钞不超过5000美元的,无须向海关申报,如果超出此限额的,旅客应主动向海关书面申报。

  出境方面,旅客15天内首次出境时携带外币现钞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无须向海关申报;若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至10000美元的,海关凭银行出具的《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放行;超出10000美元的,旅客须向当地外汇管理局申请《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如果旅客是十五天内第二次出境的,携带的外币现钞不得超过等值1000美元,在当天内第二次以上出境的,不得超过500美元。中山海关介绍,对超额携带外币出境的情形,海关将根据情节轻重和主观故意程度作不同处理。进出境旅客在出行前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及现场咨询等方式充分了解有关管理规定,通关时主动按规定向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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